健全激励机制 激发全员创新——股份公司推出两项创新激励措施
发布日期:2016/05/25 17:23:41
为激发股份公司全体员工的创新意识,实现创新活动常态化、全员化,以立足本职工作的实际创新项目和活动带动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。股份公司设立了“股份公司创新种子基金”(简称“种子基金”),并出台了“《股份公司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奖励办法》”(简称“奖励办法”)。种子基金和奖励办法作为股份公司的创新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将会从公司制度层面推动公司的创新能力提升。
“股份公司创新种子基金”立足于为公司员工开展有价值的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。凡是在本职工作内外,围绕公司主业做出的可以提升效率、降低成本、带来未来商业机会及一切有利于生产经营、发展转型的创新型项目及传扬创新文化、激活个体的创新性活动,均可以申请创新种子基金对项目予以资助。创新种子基金最大申请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,奖励发放方法采取实报实销原则。申请时间为每月1-10日,每月20日前审核完毕。申请邮箱为创新事业部邮箱:cx@newhope.cn。截至目前,创新种子基金已经完成了两期评审,通过评审项目三个,基金发放额度为15000元。
为了明确、细化股份公司、下属二级单元和独立公司及三级分、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员工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认定、奖励等规定,出台了《股份公司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奖励办法》。凡是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、或者利用公司名义、利用公司物质条件等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,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创意、申请专利(发明、使用新型、外观设计)以及著作权登记的创作等,均可申请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奖励,不同项目奖励额度见奖励办法正文。奖励评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,具体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另行制定。申请邮箱为法务部邮箱:fwb@newhope.cn。
种子基金和奖励办法两项制度,分别立足于孵化公司内部创新项目和后续持续性奖励,二者前后衔接,初步构成了股份公司的创新激励机制。只要普通员工有好的创新项目,就可以申请种子基金作为前期运作的经费支持,创新项目一旦产生符合奖励办法的成果,即可按照奖励办法申请后续奖励。创新激励机制一旦运作成熟,将会为激活公司员工个体提供制度保证,为股份公司创造更大价值。
(作者 张希伟 编辑 冯明 )